盐城工学院奖学金评比办法
为了适应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拼搏进取,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设立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一、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都可以参加学生奖学金的评比。
二、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和单项优秀奖。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一等,每学年1500元,按参评生数3%评比;二等,每学年600元,按参评生数9%评比;三等,每学年300元,按参评生数21%评比。
单项优秀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优秀奖、文娱体育活动优秀奖及科技创新奖。社会工作优秀奖每学年200元,在参评生数的8%以内评比;文娱体育活动优秀奖及科技创新奖的奖金标准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相对应,比例不限,按实绩和获奖等级评定。
对正式录取为研究生的学生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二级学院、班级等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爱护公物,尊敬师长,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态度严谨,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成绩优秀,必须取得规定课程的学分和规定的总学分。文化成绩分列班级前8名,毕业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包括良)以上,方可参评一、二等奖学金;文化成绩排名在全班人数的60%以内,毕业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及格(包括及格)以上,方可参评三等奖学金。
3、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公益劳动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四、单项优秀奖学金获得者的共同条件是:爱党,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爱护公物、遵纪守法,取得规定课程的学分和总学分。具体条件是:
1、社会工作优秀奖。对所担任的社会工作,能尽责尽力、秉公办事、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效果显著;或荣获校级以上先进班级的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或在校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2、文娱体育优秀奖。刻苦锻炼,在文娱体育方面有专长,对提高我校文娱体育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在省级以上文娱体育比赛中为我校争得荣誉(以项目计)。
3、科技创新奖。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科技创作竞赛等为学校争得荣誉(以项目计);或有科技发明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比:
1、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二次以上者;
2、在校学习期间,在男、女交往中,行为不端,有悖于《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平时言语粗鲁,行为蛮横,有谩骂和斗殴行为,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4、学期课程有补考科目。
六、奖学金的评比和发放办法
1、奖学金每学期初评比一次,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班委会根据全班学生上一学期综合测评积分和文化成绩,算出评奖总分,确定名次并向全班同学公布。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以学生的文化成绩和综合测评为依据,文化成绩占80%,综合测评占20%(暂施行1年),具体计算方法为:

W为评奖总分;
M为学生的文化成绩分;
Xi为第i门课程的学分;
Yi为第i门课程的成绩;
考查科目如以等级分计,换算成百分制如下:
优秀95
良好85
中75
及格65
不及格50
Z为学生的综合测评得分;
Mmax为该班成绩最高分;
Zmax为该班综合测评最高分。
各班级拟报奖学金名额由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该班综合情况分配,班级确定拟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和等级后,辅导员(班主任)填写审批表,班委会组织填写申报表、名册、领报表等相关材料,经二级学院评审、公布名单,征求师生意见后送学生处审核并呈报学校审定批准。
2、单项奖学金的评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学生处审核并呈报学校审定批准。
3、学校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学金。奖学金积分以一等奖学金积5分、二等奖学金积3分、三等奖学金积2分、单项奖学金积1分计,作为其他评优的依据。在发放奖学金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将终止发放其奖学金并取消其荣誉称号。
盐城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简介
我校积极贯彻落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了奖、贷、勤、补、助、新生绿色通道等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我校在每学年秋学期开学初按照程序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并有机会获得人均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校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
我校每年按规定提取资助经费,用于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优先考虑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和困难的学生进行勤工助学。我校每年下拨专项资金按照校院两级层次进行临时困难补助。
我校还积极争取和引进各种社会资助,目前已有的社会资助有:李凤祥助学扶困基金会、盐城市慈善总会、盐城市圣泰阀门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另外还有“慰平”奖学金,盐城市市长特困基金,盐城市中心血站爱心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的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法给予补助。